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98

298.与人同在的灵

298.与人同在的灵人,无论与天堂相联的灵人,还是与地狱相联的灵人,绝不会从自己的记忆及其思维流入人。如果他们从自己的思维流入人,那么凡属于他们的,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参看256节)。然而,的确有一种属于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情感经由他们从天堂流入人,还有一种属于对邪恶与虚假之爱的情感从地狱流入。因此,人的情感在何等程度上与所流入的情感相一致,这情感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他的思维中被他接受,因为人的内层思维与他的情感或爱完全一致。反之,人的情感在何等程度上与这情感不一致,这情感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被人接受。由此可见,由于通过灵人向人所注入的,不是思维,只是一种对良善的情感,或一种对邪恶的情感,所以人拥有选择权,因为他拥有自由。这意味着人能在他的思维中接受良善,弃绝邪恶,因为他从圣言知道何为良善,何为邪恶。此外,凡他在思维中出于情感所接受的,都成为他的一部分;相反,凡他未在思维中出于情感所接受的,都不会成为他的一部分。由此明显可知出于天堂的良善流注和出于地狱的邪恶流注各是何性质。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10158

10158.“我是耶

10158.“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源头。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因而是神性良善;而“神”表示神性显现,神性显现是构成信的神性,因而是神性真理。事实上,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显现,因为真理是良善所取的外在形式。由此明显可知,当主被称为“耶和华神”时,所表示的是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当经上说耶和华神“住在以色列人中间”时,所表示的是对主是一切属于爱的良善和构成信的真理之源头的觉察,如前所述(10155节)。
关于星空中的第二个星球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